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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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貿易著數網」 ─ 會藉登記
  1. 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商貿易著數網」的所有會員("會員")。

  2. 當登記成為「商貿易著數網」會員時,閣下提供的登記資料必須為準確、完整及清晰。

  3. 閣下在成功登記成為「商貿易著數網」會員後,必須妥善保障閣下的登入名稱及密碼。

  4. 會員遞交之紙張報關所獲得的積分將以獨立戶口計算,會員而不可混合不同戶口之積分或共同使用一個戶口。

  5. 會員可隨時在「商貿易著數網」的網頁內查閱會員戶口的積分。

  6. 會員使用「商貿易」指定櫃位服務或上門收表服務每遞交一份紙張報關,便可獲得10分優惠積分,並將於下一個工作天更新有關帳號。優惠積分則不包括政府報關費用及其他退款。

  7. 會員需於報關表右上角空白欄內填上正式會員號碼方可獲得有關著數積分。

  8. 會員不可委派或轉讓「商貿易著數網」的會藉或權利或權益予任何人,包括禮品換領。

  9. 會員如遺失會員咭,需書面通知「商貿易」補發及繳付港幣50元手續費。

  10. 「商貿易」保留權利取消任何用戶之會藉,而毋須作出任何通知。

  11. 對於本計劃如有任何爭議,「商貿易」保留最終決定權。

  12. 「商貿易」有權修訂此條款及細則,而事前毋須作出任何通知。


「商貿易著數網」───換領或購買產品及服務
  1. 有關「商貿易」報關獎賞計劃所累積的積分有效期請參照查詢積分結餘版面所示。會員請於此日期晚上11時59分前於「商貿易著數網」辦妥禮品換領手續,積分逾期無效。

  2. 會員在計劃期間可按所累積的積分,在著數目錄選擇禮品換領,所換領的禮品將依據最新之禮品目錄,而禮品目錄的更新時間及發放形式將由「商貿易」決定。

  3. 當會員遞交換領禮品的申請,並獲「商貿易」接納者,「商貿易」將發出禮品換領通知書或以其他形式通知會員。會員需於禮品換領通知書內所列的指定時間內到指定換領中心完成換領,過期者一律恕不接受。

  4. 當會員遞交購買產品及服務的申請,並獲「商貿易」接納者,「商貿易」將發出禮品領取通知書或以其他形式通知會員。會員需於禮品領取通知書內所列的指定時間內完成換領,過期者一律恕不接受。

  5. 所有換領禮品或購買產品及服務的申請一經提出及接納,將不能更改、取消或退回。有關的換領信或領取信將於四至六星期內以電郵或以其他形式通知會員。

  6. 禮品目錄內的禮品將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換領,如所選擇的禮品換罄或售罄,會員可選擇以其他禮品取代,或取消對有關禮品之換領或購買申請。

  7. 透過報關獎賞計劃換領之申請接納與否,需視乎閣下之積分結餘及所選擇的禮品存貨而定。

  8. 所有透過禮品換領計劃換領之貨品、禮品、服務及現金禮券等,數量有限,換完即止。

  9. 「商貿易」有權修訂此條款及細則,以及根據報關獎賞計劃換領時所需之積分之權利,而事前毋須作出任何通知。

  10. 所有「商貿易著數網」內提供的禮品圖片只供參考,一切以實物為準。

  11. 所有「商貿易著數網」內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不設任何試用。

  12. 「商貿易」對有關「商貿易著數網」內之禮品、產品及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質素概不負責。如會員對該等產品及服務有任何爭議或投訴,會員需明白應直接與產品或服務供應商跟進處理。

  13. 會員需明白所換領或購買之產品及服務均受該產品或服務的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14. 「商貿易」保留拒絕任何會員換領禮品或購買產品的權利。當會員逾期繳付款項,「商貿易」可隨時行使有關權利。

  15. 「商貿易」保留更新任何有關「商貿易著數網」資料的權利,包括透過網頁、電郵、郵寄、傳真或其他途徑。

  16. 「商貿易」有權修訂此條款及細則,以及根據報關獎賞計劃換領時所需之積分之權利,而事前毋須作出任何通知。

  17. 對於本計劃如有任何爭議,「商貿易」保留最終決定